教育部直属 211 / 双一流名校,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2026-05-14

学校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国家 “985 工程” 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 21 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2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6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8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25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 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6 个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 19 位。

建校 80 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 “为基础教育服务” 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 “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U-G-S” 教师教育新模式、面向造就卓越教师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新模式、着眼 “未来教育家” 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等改革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 21 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 10 个,近年来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4 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6 项。



同等学力申硕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渠道。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由本人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通过学校组织的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考试,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相关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申请报名条件


申请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满足完成学业所需条件。


申请学位条件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即 2023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 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 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 “校考”)。

  • 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 “国考”)。

  • 其他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学校校同等学力申硕官方网站(https://tdxl.nenu.edu.cn/school/index2)进行在线报名,并完成在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学信网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 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 ID 号;
    (2) 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 2 寸证件照片(3 张)、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 (A4 纸打印 2 份);
    (3) 《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 3 份;
    (4) 《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 3 份。


  • 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查结果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查询。


招生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培养方式


按各学科同等学力申硕培养方案规定开设课程,学习方式以线上学习为主,结合线下学习、自学辅导、导师指导等多种形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阶段,须经过以下三个环节完成学位申请工作。

课程学习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办理入学后,即可进入指定平台开始课程学习。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考核后,可获得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认定的成绩单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申请人须在四年内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学位论文

获得结业证书并通过 “国考” 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第一次论文送审或答辩未通过,参加第二次送审及第二次答辩者,应在送审通过后半年至一年内参加第二次答辩(相关事宜遵从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规定)。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审核评定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完成必修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授予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其他

  • 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提交申请后办理相关手续。

  • 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东北师大同等学力申硕,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认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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